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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制,原来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怎么办?

2004-07-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南昌市民龚先生来电问:他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单位改制,他原来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怎么办?


    答:按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