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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乘势再上新台阶

2008-01-25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施行4周年,也是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的第2年。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2亿,农民工参保也突破了3800万人,成绩斐然。回顾一年的工作——

  工伤保险乘势再上新台阶

  当历史的车轮即将驶过2007年开始向新一年迈进的时刻,回眸4年的工作路程,再看2007年工伤保险工作,成绩可圈可点:1.2亿人参保,成为继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之后第四个参保人数超亿的社会保险险种。工伤认定超过60万件、劳动能力鉴定超过30万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超过80万人——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包含着全国各地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和汗水。可以说,没有他们的奉献,就没有工伤保险事业今天的发展。

  在河南大平煤矿打工的王小虎最近参加了工伤保险。“这个保险好!万一下矿受伤,看病不用掏钱了,家里人也有个保障。”截至11月底,像王小虎这样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全国有3800万人。近两年工伤保险新增人数中,农民工参保人数占的比重均超过70%。

  今年是“平安计划”实施的第二年。去年,在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后,劳动保障部就抓住契机,制订实施了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平安计划”,旨在推进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成为各地推进工作的重点,北京、厦门等地实行“项目参保、造价提取、一次缴纳、全员覆盖”的办法,既适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又被企业接受,所以扩面进展快。截至10月底,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数为7.8万户,参保人数超过500万人。

  同时,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到10月底,高风险企业参保达16.8万户,有1588万人参保,占全国参保人数的13.48%。其中,农民工719万人,占高风险企业参保人数的45.28%。此外,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煤矿企业参保人数达到471万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81万人,国有地方煤矿70万人,小煤矿119万人,占实际应参保职工数的84%。

  “全员参保、雇主缴费、定员定额、动态实名”是江苏省泰州市对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出的规定,它成为近日召开的“全国推进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座谈会”上的一个亮点,也是工伤保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的最好例证。

  为了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去年12月劳动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发文,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的要求和措施。今年,又与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推进了中央企业参保工作;组织实施了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保了新老标准顺利过渡和衔接;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力争尽快出台;部署推进了商贸、餐饮和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保试点工作,目前,泰州、北京、广州、乌鲁木齐等8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出台后,各地积极开展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范围和相关配套政策,启动了事业单位参保工作,指导各地稳步开展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解决好“老工伤”问题,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已经基本解决了“老工伤”问题;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推进,工伤康复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开展了调整工伤费率机制的研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政策层面的完善和操作层面的探索,为明年重点推进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奠定了基础。各地在完善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方面,也在进行有益的探索。

  2007年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各地加强和改善了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服务工作。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细化和完善了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参保政策,方便了企业参保、缴费;简化和改进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给付等工作程序,规范了经办工作业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很多地区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建立了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的‘绿色通道’。同时,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工伤农民工,规定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待遇,保证了参保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后及时便捷享受待遇。”

  截至12月初,全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达84万人。工伤保险,让成千上万的参保者享受到实惠。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参保职工工伤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各项工伤待遇均能落实到位,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大大减少,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展望2008年,工伤保险工作必将在已有的坚实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