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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学生痛失工伤保险

2008-01-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目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职业介绍所、职业中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一窝蜂地出现了。在众多中介公司中,有很多都缺乏资质,一心只想敛财,有的收了中介费之后,就从此杳无音讯,有的利用求职者的急切心理骗取押金,还有一些中介公司在帮求职者找到用人单位以后,要求求职者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帮求职者办理相关保险手续。近日,家住南京江宁区的王亮,将帮自己找到工作的中介公司告上法院,为自己要回了应得的工伤保险金。
 
  几经周折

  中介帮他找工作

  2004年6月份,刚满23岁的王亮从学校毕业。和大多数刚刚毕业的学生一样,王亮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病急乱投医,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决定找中介公司帮忙。在后来的很长时间内,王亮来往于大大小小的中介公司之间,并应中介的要求,他向每一家交了中介费。钱交完了,他所能做的就是在家里等中介公司的消息。刚开始,一些中介公司还经常给他打打电话,介绍几份工作,但都是在超市做促销或者在路边散发传单之类的临时性工作。在王亮看来,这根本不算是工作,因此王亮都拒绝了。到后来,连中介公司的电话都没有了。就在王亮心灰意冷准备放弃的时候,一家中介公司终于给他来电话了。中介公司很兴奋地告诉王亮,他们在一家电动车公司联系到一份工作,不但有固定工资,还有社会保险。这么好的待遇,王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当即就同意去电动车公司工作。第二天一大早,王亮就来到中介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那已是2005年1月了,折腾了近半年,王亮终于有了工作了。王亮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这份合同约定,王亮作为劳务输出人员,由中介公司派至电动车公司工作,中介公司委托电动车公司代发工资、津贴等,而王亮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则由中介公司负责办理。在两份合同签完之后,王亮来到电动车公司上班了。

  车祸致残

  却没工伤保险

  对于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王亮很珍惜,工作也非常努力。但半年之后,一场意外突然发生在王亮身上。2005年6月19日,王亮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一辆货车撞倒了,当场昏迷不醒,好心人将他及时送到医院。一个多月后,在花费了近万元医疗费后,王亮一瘸一拐地出院了。既然是因公受伤,落下了残疾,就要做工伤认定,但中介公司直到2006年10月29日才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报了王亮的工伤认定申请,11月3日,电动车公司收到了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职工工伤认定书》,该认定书上被注明“交通事故逾期”。因此,虽然王亮已经被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但因为公司没能在有效期内及时为王亮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所以王亮不能从社会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伤保险费用。王亮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找到公司负责人理论,但此时电动车公司的态度也强硬了起来,双方都不肯让步,最后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亮随后将中介公司和电动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公司负责赔偿王亮各种损失。

  法院协调

  终得部分赔偿

  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经过细致调查,决定以调解为主,争取化解双方矛盾。中介公司在调解过程中一再强调,他们已为王亮办理了工伤保险,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王亮支付有关费用。而且王亮之前已经将车祸的肇事司机告上法院,并已经获得了赔偿,所以不应该再向他们要求赔偿。而电动车公司则认为,他们与王亮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合同,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王亮无权要求他们支付工伤赔偿。
 
  在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中介公司支付给王亮工伤赔偿和诉讼费用共计2.1万元。王亮除保留就此次工伤造成的今后治疗费用依法主张的权利外,不得就工伤的其他费用再向中介公司和电动车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拿着调解书,王亮悲喜交加。悲的是自己落下了残疾,却连一个工伤认定也没得到;喜的是终于得到了部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