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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程序

2008-03-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2.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3.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4.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5.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6.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