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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程序

2008-04-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的主要任务之一。工伤康复应尽可能恢复康复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劳动能力,坚持“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 工伤康复程序:

  1、工伤职工认为需要康复治疗或协议医疗机构建议康复治疗的,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康复治疗确认;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康复治疗的,也可以直接转康复机构康复治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制定医疗康复和职工康复的标准,为康复评价提供依据。

  2、康复目标 :

  1)、 降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即降低伤残等级。

  2)、 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可以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康复到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小部分不能自理。
 
  3)、 减少和避免并发症状。 工伤康复工作应尽可能恢复康复对象 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劳动能力。

  3、工伤康复最佳介入时间 。 工伤职工在临床医疗抢救完成后经确定具有康复价值的,在伤病情相对稳定后应尽早、及时的进行专业、系统的康复治疗,有利于减轻障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