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领到工伤证?
2008-05-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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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5日内,企业应当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报,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认定是不是工伤。也就是说,申报工伤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工伤认定的权利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如果企业不履行申报义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也可以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取证后,也可以认定是工伤。认定工伤后,就可以请求赔偿。单位拒绝赔偿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证的发放权也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待工伤治疗终结,伤情相对稳定以后,如果落下不可治愈的残疾,影响到今后的劳动能力,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各区县都有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对个人,只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只有劳动鉴定委员会才有权对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作出评定。伤残等级分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发给相应等级的工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