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难,主要难在管理和操作层面。破解工伤认定难,需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需要不断加强工伤认定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
当前,一些地方对工伤保险工作还存在认识误区。有人担心,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人担心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会影响当地投资环境;有人认为,工伤保险是小险种,用不着花力气下功夫去抓。上述认识,都是算小账眼前账,不顾大局不管长远发展的肤浅认识。因为推进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又是改善地方长期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这一点越来越为外来投资企业特别是外商所看中。如果社会不稳定,法制不健全,保证不了企业的长期盈利,经济成本再低,招商引资也不会有好结果。我们的政府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代价去营造所谓的投资环境。
这些误区,成为加剧工伤认定难现象的主要诱因。众所周知,现在工伤事故出现最频繁的,往往是采矿业、建筑业、新兴制造业等大量使用农民工的高风险行业。由于有些地方疏于管理甚至是默认纵容,这些行业非法用工现象愈演愈烈,相关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极低。一旦出现工伤事故,企业老板便千方百计钻法律和政策空子,逃避赔偿,把伤残劳动者推向政府和社会,人为增加工伤认定赔偿难度。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工伤认定难,必须要有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破解工伤认定难,仅靠劳动保障部门一家来干,干不好也干不了。工伤保险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必须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对那些不具备用人资质的非法用工单位,劳动保障部门管不了,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清理整顿非法用工市场。对职业病的工伤认定问题,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秉公执法,拿出问心无愧的职业病鉴定结论,才能避免时下诟病颇多的“卫生部门请客,劳动部门买单”现象。对当前社会各方面普遍反映的工伤认定程序漫长、循环诉讼问题,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探讨,达成共识,减少循环诉讼,提高结案效率。
有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当前亟须加强执法和普法力度。我们在东莞进行相关调研时,发现农民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往往不是找劳动保障部门,而是找律师。有的律师声称,官司无论打输打赢,都不事先收费,如果官司打输了一分钱不收,如果打赢了,就要拿走工伤赔偿的一半作为报酬。
上述“劳动部门为律师造饭碗”的现象,恰恰暴露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缺位”。首先是劳动执法不到位。对那些调查取证难度大、容易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往往有畏难情绪,不愿受理,结果律师得到了就业机会,“脸难看事难办”的坏名声留给了劳动保障部门。其次是普法宣传不到位。劳动者对与自身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常常一无所知,平时证据准备工作不足,出了工伤便抓瞎,不知该找哪个“衙门”办事,这时有律师服务上门,对劳动者而言自然是最大的福音,尽管这要以付出养命钱为代价!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引以为戒,更加积极主动、更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与其挨了骂还得接案子,倒不如把该干的活早点干完干好。
上一篇:道路交通事故致工伤的问题探讨
下一篇:工伤事故调查现场勘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