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您好!我的表弟在一家商场当保安,上个星期上班的时候,在男装部发现两个窃贼正在偷窃一个顾客的钱包,我表弟想到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就立即走上前去,加以制止。没想到窃贼恼羞成怒,反抗的同时拔出刀子猛刺,导致我表弟身中三刀,受到严重伤害。有人说,保安的职责就是维护商场的正常秩序,尽量保护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份内的事情,单位可以提供住院费,可是不能申报工伤。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工伤吗?
张梅
张梅女士:
你可以放心,你表弟的情况可以申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如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的表弟之所以受到伤害,是因为他在工作的时间(上班时)和工作地点(商场),履行他的工作职责(制止小偷行窃),这种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工伤。除了遭遇暴力的这种情况,该条例中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还可以指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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