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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范围

2008-09-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进的;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履行职责遭人身伤害的;

  参加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退伍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以及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