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春天,会修理汽车的老范被招聘到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我就一打工的,哪想着让人家签什么合同,更别说什么劳动保险了。 ”2004年,老范在工作的时候,气焊融化的一滴铁水滴入左耳,造成他左耳耳膜穿孔,从此左耳失聪。 2007年7月经辽宁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老范属7级伤残。可是等老范伤好想回到修理厂工作时,修理厂却以没有合适的岗位回绝,老范只得回家休息。“本来是为工厂干活受的伤,可最后他们什么都不管了。 ”老范越想越气。去年8月,经中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修理厂给付老范伤残补助金14104元,虽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老范医疗终结后也未上班,故修理厂还应当双倍给付老范生活费3840元。
师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师傅因工受伤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超过医疗期后仍需要治疗的,应当提供医疗部门的相关证明,否则单位不会按医疗期发放工资的。但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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