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地来哈打工者,在一个食堂打工。日前,我下班后拎垃圾要回家时不慎从食堂的楼梯上摔倒受伤,我摔伤的位置仍然在食堂院内。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王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王先生下班后在食堂从事收尾性工作时受伤,应该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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