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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时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2009-06-3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编辑同志:

  2007年11月24日,采油作业队职工张华在井队施工期间,因钻井队当日没有开工,下午下班后搭乘本队职工丁某的摩托车回家,但不幸中途发生交通事故,与迎面驶来的轿车相撞,致使二人均不同程度地受伤。当时,丁某没有驾驶执照。请问,二人的伤能认定工伤吗?

孟天倚

孟天倚先生:

  张华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因此应予以认定工伤。

  丁某驾驶摩托车没有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应受处罚的行为。这从而导致了因触犯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予认定工伤”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丁某由于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因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不能认定工伤。但丁某可以从交通事故肇事方获得相应比例的责任赔偿。

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