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的故事
老黄是一家采石场的工人,在石场工作8年。他每天都要接触粉尘。8年下来,大量粉尘沉积在他的肺里。2005年,老黄被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二期矽肺。
老板没给老黄买工伤保险,所以他只能拿着职业病认定诊断证明书去跟厂里要赔偿。但是石场却推来推去,不愿赔偿。老黄只好去找当地的劳动部门。
劳动部门建议老黄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去申请仲裁。可是,石场没有与老黄签订过劳动合同,他要求厂方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便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石场老板却说什么也不同意,并且告诉老黄:只要不去申请工伤认定,石场愿意给他8万元
钱作为赔偿,就把事情就这样了断。老黄觉得赔偿太少,不能接受。
但是老黄也担心:自从他被查出职业病后,又有4名工人陆续被确定为疑似尘肺,老板就把其余工人都解散了,石场处于停工状态。据其他工友说,老板暗中准备把石场资产转移,到时可能一分钱赔偿都很难拿到。就这样,经过再三考虑,老黄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拿了这8万元的赔偿就回家了。
职业病医院的医生告诉老黄,患尘肺病的人需要加强营养,增强体质,增加抵抗力;如果出现感冒或咳嗽要及时治疗,否则病情会恶化。老黄是二期尘肺,身体已经很虚弱,抵抗力很差,经常感冒,还要时常去门诊治疗打吊针、买药。很快,石场赔偿的那点钱就花完了。可老黄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在上学。他本人又丧失了劳动能力。老婆呢,因为要照顾他,没法出去工作。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为了治病还欠下巨额的债务,家里的日子甭提过得多困难了。
老黄的身体日渐消瘦下去,感冒了也没钱治,只好拖下去。拖了一年多时间,老黄的病情急剧恶化,有时候需要吸氧来维持生命。因为没钱,小孩也不得不辍学了。
有人告诉老黄,他还可以再去找石场老板。老黄也很想。可又想到,他与石场老板已经“私了”了,还签订了赔偿协议,再去要求赔偿,石场还能给吗?老黄没什么信心。
可是看着家中的光景,自己又病成这样,实在是别无选择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试试。他们夫妻俩千里迢迢从老家找到广东的石场来,可是,连老板的面也见不到。他们又去找当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老黄已经拿8万元赔偿,还私下签了赔偿协议,就对他们说:这样的事情,劳动局也没有办法。
时间一天天过去,老黄因没钱治疗,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只好请了律师打官司。律师告诉他:因为签了赔偿协议书,官司胜算不大,并且打官司还要经过漫长的时间。
而老黄,没能等拿到赔偿,就因无钱治疗而带着并发症,于2005年12月底去世了。
分析
有些工人患上职业病,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选择私了。不管这样做是出于无奈,还是自愿,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有10大类115种,它们因致病因素不同,对人体伤害程度也有差别。有的职业病经过治疗会慢慢好转,如正己烷中毒等。有的职业病,比如尘肺,则有潜伏期,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出现各种并发症。患者所需的治疗费用绝对不少。根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估算,尘肺病患者每年住院天数一般为10天至30天不等,住院期间,每天全部费用(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检验费和伙食费)为:Ⅰ期230.9元、Ⅱ期251.85元、Ⅲ期304.16元。如果按照患者每年住院20天计算,Ⅰ期患者每年需要4618元、Ⅱ期5037元、Ⅲ期6083元。这还没算上每年的复查费、交通费、未来医疗(药)费用的上涨因素,以及日常的医药需求等因素。
因此,对于尘肺这种职业病,工人如果选择私了,也许一次能拿到看上去数额不少的一笔钱。但随着病情发展,这笔钱就显得微不足道、不知不觉慢慢耗光了。到那时,工人能找谁呢?老板不理,劳动局与律师帮不了,自己又没有足够的劳动能力,而带病的身体能拖那么长时间吗?
所以,患职业病的工人应尽量争取按照国家职业病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理程序办理,以依法获得赔偿。
法律链接——《职业病防治法》
第50条: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51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54条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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