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先生反映:我1991年在单位出的工伤,现在单位改制,让我买断工龄,单位一次给了我8万多元的伤残补助,以后再更换假肢我还能再要费用吗?
解答:严格来讲,“买断工龄”的说法是不合法的。你所说的“买断工龄”应该是指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情况。关于以后更换假肢的费用是否能向单位主张,关键看你已领的伤残补助的性质,看8万多元是否已包含更换假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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