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一亲戚是某校后勤管理人员。下班后,学校领导委派他为学校买些东西,回校的途中因车祸死亡。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因公死亡?
律师:如果是帮学校购买东西,即使是在下班期间也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职工是因公事死亡。首先,应当做工亡认定。如果用工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其进行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篇:超出工作范围受伤不属工伤
下一篇:员工遇车祸单位拒付工伤赔偿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