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眼睛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2009-11-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今年61岁,在打工的时候左边眼睛被别人钩伤。在同仁做的手术。更换了人工晶体,现在看东西都很模糊,请问,我的情况能定残么?算做工伤吧?

  律师解答:

  根据你所描述的,你的情况很明显可以定残,具体应该根据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

  相关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