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一家工地干活,当天所在班组长要求其晚上同同事一同加班,我亲戚它回家吃完晚饭后在去工地途中,又绕道到其岳父家拿衣服.由其岳父家出来后往工地方向骑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交通责任认定书已出具并认定对方负全责。工地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用人单位有责任吗,通过法律程序该怎样处理哪?(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律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
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冲裁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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