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6月份,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招募了一批志愿者,我报名后获得批准,我负责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及车辆。其间,我被一辆轿车撞跌,导致腰椎骨折,不仅花费了2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十级伤残。请问,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虽然你是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由此导致的受伤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限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而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并不属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此你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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