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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2010-01-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请问: 工伤认定标准是如何的?我在厂里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被压伤了手,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现在才初步康复,我想申请工伤赔偿,是不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其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标准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

  二、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虽然具备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但又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为工伤认定标准,你可以作为参考之用。

  工伤认定标准的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