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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未及时维权生活困顿,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2010-01-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禚先生反映,自己现年40岁,是一造纸厂因工致残工人,左手失去,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现在无生活来源,没有工伤待遇,养老、医疗等保险,结婚18年无住房,劳动关系和户口关系没有单位承认,从2001年企业改制至现在成为社会的黑人,家庭生活极其艰难,从89年2月份因工致残后我是度日路年,现在面临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边缘,我是社会和家庭的累赘,对自己的现状和未来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答复:咱们国家对工伤的处理法律法规发生多次变化。如果您的工伤已经得到认定比较好处理。如果至今没有得到认定难度就大了,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当然如果超过一年期间未能申请认定工伤的,可以申请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索赔。

  按照您的陈述,2001年企业已经改制。按照规定,您类似的工伤问题在企业改制时应当有处理方案。但您未说明在企业改制时如何处理的。

  如果您致残并且生活困难,您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对于工伤问题,建议您到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