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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受伤谁负责?

2010-03-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郑雪艳:3月20日上午,我丈夫在某采石场干活时,双脚被钉子扎伤,于是在工棚内休息。第二天早上还好好的,十来点钟工友发现我丈夫有异常,他们赶紧打120,找大夫。过了20多分钟,附近村的大夫来到了山上的工棚,但已经晚了。我丈夫就这样去世了。请问,我们该找那个部门处理此事?这是不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答复:据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期间双脚被钉子扎伤属于工伤范畴,但由于伤者后来死亡,是否属于工亡,则需要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工亡必须由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企业申请时效为30天内,如果已超出30天,则只能由死者家属提出申请。如果确实属于工亡,企业加入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赔偿,如果企业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自己支付。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找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