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二甲苯回流罐的二甲苯液体从放空管喷出,造成1人二甲苯中毒的急性事故。
1中毒发生和治疗经过
2004年1月8日上午9时,某化工企业1名女化验分析员正在芳烃车间装置苯取样点进行取样,操作为站位。这时芳烃车间二甲苯塔开车,二甲苯回流罐瞬间满液位,二甲苯从放空管喷出,喷在该化验分析员头上和身上,头发被喷湿,当时感到头皮灼烧样疼痛,她立即摘下防毒面具,回到化验室脱掉被污染的棉袄,用清水冲洗头部,但受污染的其他衣物仍穿在身上。大约20时钟左右,出现头昏、头痛、心悸、恶心、伴短暂意识丧失。随即送到职工医院就诊,由于条件有限,于当日下午2点转到省级专业医院治疗。
入院查体:T 36.8℃,R14次/分,血压16/12 kPa,P84次/分。双侧瞳孔等大(约3 mm),对光反应迟钝,咽部充血,双声带充血,双肺呼吸音清晰,未闻干湿啰音,肝脾未触及,生理反射存在,未引出病理征。实验室检查:血、尿常规正常,心电图、X线胸片检查无异常所见,肝功、肾功能基本正常。给予吸氧、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等,病人精神症状消失,意识清醒。20天后病人仍有阵发性心悸、声音嘶哑、失眠。
2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
事故地点在芳烃车间露天装置区,该区内设有12个化验采样点,苯采样点距二甲苯回流罐放空管北侧约10米。二甲苯回流罐放空管直径10 cm,高18米。事故当天气温-8.4℃,相对湿度53%,气压103.3千帕,风向南风,风速5米/秒。
事故发生6天后对现场进行检测,室外温度为-12℃,风速为3.75米/秒,二甲苯回流罐内二甲苯液体温度20℃,液体纯度高于98%。二甲苯喷出量不详,地面污染面积约16平方米,现场调查时地面已用清水冲洗。现场采样测得空气中二甲苯浓度为3.8 mg/m3,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规定:二甲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0mg/m3。说明在正常生产状况下,作业现场空气中二甲苯浓度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易造成慢性中毒。根据现场调查和临床表现,该化验分析员被诊断为职业性急性轻度二甲苯中毒。
3讨论
二甲苯为无色、带甜味、有芳香气味的液体,不溶于水而溶于乙醇、氯仿、丙酮、乙醚以及一般有机溶剂。二甲苯从煤焦油轻油部分分馏而得,用于制造染料和合成纤维等,也作为溶剂,使用于油漆、皮革等工业生产中,生产工人接触机会也多。二甲苯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为Ⅲ级,属中度危害,工作场所中的二甲苯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并迅速进入血液,分布到富含脂肪的组织中,以脑、肾上腺、骨髓和肝脏内最高。主要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事故发生当天,温度偏高,风速5米/秒,风向南风,化验员正处在二甲苯回流罐的下风侧,并且未戴安全帽,这些因素,使其在短时间内接触了大量的二甲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后,造成急性中毒。
此次中毒事故说明操作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二甲苯回流罐瞬间满液位,这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作业时没有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工作现场也无应急救援设施,也是引起事故的一个原因。总之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麻痹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避免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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