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如何支付?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上一篇: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下一篇: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