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亲于去年10月30日夜里横穿高速路不幸遭遇车祸当场身亡并且负有全责。父亲与他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他所在的公司同时也没有为他办理上海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但是已经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三个半月。我父亲在上班的时间内是因为办私事外出才横穿高速所造成的意外身亡,这算不算是工伤?我们现在能否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解答】
根据您的陈述,我们认为,您的父亲或许很难获得更多的赔偿。首先,其横穿封闭的高速公路并承担全责,很难获得赔偿;其次,他的行为又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范畴(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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