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公司搬家的时候,因玻璃柜坏了,把手筋割断了。公司出钱让他住院治疗,但他还想索赔,如果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什么材料?是让公司去申请还是他个人申请?申请程序大概有哪些?他到这个公司工作大概三四个月的时间,公司没跟他签劳动合同也没投保险,现在住院十几天了,公司现在还没跟他谈赔偿的事,该怎么办?---刘先生近日致电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咨询
【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也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至于是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还是劳动者及其亲属提出申请,并无太大区别。关于提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
上一篇:工伤待遇不同于工伤保险待遇
下一篇:高空跌下脊柱骨折如何拿到应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