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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人员的“工伤”由谁负责

2010-06-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问:

    一企业内退人员被另一单位返聘,企业不知情,继续为他缴纳工伤保险,现在他发生了工伤。应由哪个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待遇怎么支付?

    答复:这里要纠正一个用词的错误。“返聘”通常专指退休人员再次被用人单位聘用,不适用于在册人员,而内退人员属于在册人员,因此该词用于内退人员不当。

    内退人员仍属于原用人单位的在册职工,因此原单位继续为该职工缴纳包括工伤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用是合法的。

    由于此人已经内退,自然不是在原单位从事工作而受到伤害,或者间接从事工作而受到法定的伤害,因此该伤害不属于原单位的工伤,既不应由原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应由原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

    此人是在新单位从事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应认为属于新单位的“工伤”。新单位应当负贵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