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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010-06-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内,但由于退休人员已经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适格劳动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就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其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样退休人员返聘到企业单位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工伤事故的,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其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归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