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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障有何不同

2005-06-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保险责任范围不同。
    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细分式,包括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等,共10种情形。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统括式,即被保险人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依法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2.赔偿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规定对伤残补偿按照伤残级别给予24个月工资至6个月工资不等的一次性补偿。另外,逐月发放伤残津贴。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偿。发放补偿金的多少仅与月工资有密切的关系。雇员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尺度内获得赔偿。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购买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越高,反之亦然。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

  3.自担风险程度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些费用由雇主自行补足。但雇主责任险中,雇主可以按照投保意愿选择无免赔额的承保条件,一旦出险,雇主不必承担任何财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