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宿舍洗澡受伤非工伤

2010-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谭某兵在宿舍洗澡,不慎被水龙头划破手掌,他以工伤为由向厂方索赔,遭到拒绝后,砍死女主管后又劫持女人质,犯罪嫌疑人谭某兵受的伤是不是工伤?律师认为,谭某兵在宿舍洗澡受伤,属意外非工伤。

  “谭某兵受伤不属工伤,死者张某月属工伤。”律师说,张某月在履行职务行为而遭受伤害,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犯罪嫌疑人谭某兵既不是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因此不属于工伤。如果谭某兵认为工厂宿舍的洗浴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工厂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