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认为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被确认为工伤复发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就医原则: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往医保契约定点医疗机构;
2、医疗待遇:属于医保范围内的抢救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担外,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3、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由单位承担,伙食费标准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打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5、配置辅助器具:经确认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可按照《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配置;
6、生活护理待遇:经鉴定确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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