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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志愿者被撞伤 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010-07-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张先生咨询:我是一名交通志愿者,在疏导交通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导致腰椎骨折,花费了2万余元医疗费用。请问,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虽然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由此导致的受伤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限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而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并不属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此你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但你可以直接向造成你人身损害的轿车所有人主张赔偿。在不能确定轿车所有人或其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你也可以要求志愿服务的组织者——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