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前某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将职工劳务输出至其他企业工作,该劳务人员在直接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及补偿责任应该由输出单位承担,还是由直接用人单位承担?
答:对这个问题我国劳动法规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为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作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职工输出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输出单位应与输入单位按照双方所签的协议履行权利与义务,职工在输入单位发生工伤的,如双方单位协议中未加以明确规定的,一般由输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及工伤后法律规定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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