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梁是某职业大学的毕业班学生,08年11月被学校安排在深圳某机械公司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就在11月实习的最后一天,小梁因为技术不熟练,维护机器时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被机器绞断了,小姆指也严重挫伤。现医学费自行支付了约3000元,暂未做伤残鉴定。请问,小梁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注:实习期间,小梁的考勤和工作安排听从深圳某机械公司安排,同时深圳某机械公司负责解决其食宿问题,另外不计发工资。
回复: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劳动与工伤的法律法规,并未将实习生纳入保护范围,也就是说在小梁和深圳某机械公司之间没有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所以小梁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但是,小梁可以直接起诉深实习单位,要求其承担雇主对于雇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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