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汪某是深圳沙井镇A公司的工人,17:30下班后,绕行了一小段路程买了菜;在从菜场出来的路口,汪某看是红灯但没什么车,就径直踩着自行车穿过马路,正与超速驾驶的一汽车相撞,汪某重伤。经交警认定,汪某承担同等责任。事后,汪某鉴定为七级伤残,经协商交通事故赔偿共获得13万。
后来,听朋友讲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公司拒绝申请,拒绝的理由包括:一是汪某绕行去买菜,不是上下班的路上,二是汪某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了。请问,汪某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回复:
当然可以,即使汪某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汪某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视同工伤。虽然汪某绕行去买菜了,只要是合理范围同样可以申请工伤。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两者并不冲突,受害者(员工)可以两项都主张,一般在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再主张工伤赔偿。不过,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赔付的项目,在工伤赔偿中不再重复赔偿。如医药费5000元,只能要求赔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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