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6/20下午做事时,右手大拇指第1关节被压粉碎,导致被截肢.但是公司不予我去工伤认定.也不配合提供有效资料.要求私了. 我该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
1、你自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2、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后看病病历。
3、公司不愿申请认定工伤,说明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公司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并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工伤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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