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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受雇的退休人员在打扫卫生时不慎摔伤算不算工伤?

2010-09-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件回顾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部分升华余家漾楼层施工完毕后,通过杨某组织芮某等人对住宅楼建筑垃圾进行清扫,以迎接验收。现年57岁的芮女士于去年7月18日开始临时受雇,打扫卫生。同年7月25日上午,芮女士在升华余家漾4幢一阁楼打扫卫生完毕下梯时,因梯子滑倒,摔倒在地,导致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脊髓损伤。因与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芮女士向吴兴区法院提起诉讼。

    长城公司辩称,公司与芮某之间并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芮某从事的打扫卫生工作不是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即使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芮某起诉工伤赔偿,也应向有工伤认定资格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芮某受雇于杨某,应由杨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判

    吴兴区法院认为,长城公司雇用芮某等人从事其承建完工的住宅楼清扫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芮某在为长城公司从事清扫工作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虽然芮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但芮某仍然依法享有工伤赔偿请求权。

    近日,吴兴区法院作出判决,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芮某医疗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9775.98元。

    友情提醒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市民家中临时雇用家政人员打扫卫生、照看孩子等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在这期间,临时雇员一旦发生伤残事故,雇主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一案件来看,就算是双方未签定劳动合同,雇主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市民今后在雇用钟点工、保姆等人员时,也要为他们做好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