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单位柳某与张某不久前在上班的时候,俩人因为业务关系发生口角并且发生了打斗。在打斗的过程中,柳某被张某打成了重伤。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咸阳王珉
答复: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柳某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柳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受到的伤害,但是因为其所受的伤害是与张某发生斗殴造成的,而这种斗殴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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