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单位有一患矽肺Ⅱ期的退休职工,因心脏病于2000年10月在体内安装了国产心脏起搏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医疗费用已全部报销,但心脏起搏器材料费,按单位内部医疗管理规定只给报销50%,现本人存有异议。请问:我单位这样处理妥当吗?请予答复。
答:
贵厂矽肺患者因心脏病安装了心脏起搏器,该患者对起搏器材料费只给报销50%有异议。这要看该职工的心脏病是否与矽肺病有连带关系。如果是因矽肺病导致心脏病,那么,患者安装的起搏器理应全部报销,否则,就应执行厂内有关医疗管理规定。当然,认定心脏病与矽肺病有无关联,这需要医疗部门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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