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下楼被摔伤,公司以不是正式员工为由拒赔,双方僵持不下。近日,一名大学生咨询法律在线,她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工伤损害赔偿金。
20岁的小芳是武汉某高校大三学生。前段时间,在学校的安排下,她和几名同学一起来到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实习。
谁知,一个月后的一天,小芳急着下楼迎接一名学生家长,从楼梯台阶上跌落下来,腰部和左腿多处受伤,医疗费花了4000多元,公司仅垫付了1000元。
出院后,小芳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却被告知因为她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因此她的情形不构成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偿。
【律师说法】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因公受伤,到底算不算工伤?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程洲认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在校实习生不能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同时,在校实习生因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实习生难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的要求。
但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间的法律关系可以归入劳务关系的范畴,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来调整。如此一来,实习生可从民法的角度找到人身伤害问题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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