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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工伤补助金须有工伤认定书

2010-10-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案例

    章某于2009年4月10日到某单位工作,任车床工,月工资2500元,2009年8月25日工作时,章某手部被机床压伤。章某称其在工作时间受伤,属于工伤,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应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30000元。

    某单位则认为,在工作中章某自己不小心导致受伤,也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不同意支付补偿事项。经查明,章某未进行工伤等级认定。

  评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建立在进行工伤认定的基础上的,只有进行了工伤认定后,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本案中,章某虽然受伤,但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其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请求缺乏依据,对其请求,仲裁委不予支持。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工受伤,可凭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动者的情况予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对伤情进行认定,确认属于工伤的,进行等级认定,并向劳动者出具工伤认定等级通知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