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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受工伤如何赔偿有争议

2010-10-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无论身高、长相,还是说话、办事,小刘都像个成年人。去年,老板雇佣他时明明知道他才16岁,仍然让他到厂里当冲床学徒工。今年7月,小刘刚过17岁生日就出了事,右手拇指被轧断。因其拇指两节骨头全被压碎无法复原,如果按工伤标准衡量应为6级伤残。

    小刘说,出事后老板把他送到医院。为减少企业开支,老板用本厂另外一名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的名字顶替他住院。因小刘没有劳动合同、未加入社会保险、受伤治疗的病历资料也无他的名字,他想申请工伤却没法办。

    由于小刘17岁,尚属未成年,法律上没有规定未成年工的赔偿办法,他能否适用童工的工伤赔偿办法要求赔偿?如果起诉老板,应准备什么材料?能否要求老板赔偿其精神损失?

    律师认为,从小刘目前的状况看,最迫切是收集证据。其中包括工资证明、治疗证明、本厂给予他的各种费用报销证明等,以证明双方存在用工关系。

    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举报本厂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相应地也可为其收集一些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由于行政机关的介入调查此事,小刘可及时向劳动保障申请认定工伤。待工伤认定形成结论之后,其应得的一切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了。

    律师说,如果本厂不按规定落实小刘的工伤保险待遇,小刘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论不服,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一项,因小刘属于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