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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间可享哪些待遇?

2010-10-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典型个案:刘先生在一家服装厂工作,患病不能上班一个多月,工厂不发工资、不闻不问。刘先生很气愤,问自己享有哪些权益?

  维权指导: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支付。

  第二种待遇是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够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关于医疗补助金,一般情况应以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因此,刘先生所在工厂的做法不妥当。他属于享有第一种待遇的情形,在医疗期内可以向企业领取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和享受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