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6日,温州市某鞋材加工厂工人陈某(20岁,湖南人)开始从事鞋底清洗工作。
6月6日出现鼻出血,牙龈出血症状,即回老家休养。因症状不断加剧。
7月14日前往医院治疗,入院后7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诊断结果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发颅内出血而致死。
经温州市职业病诊断小组诊断,陈某系职业性苯中毒死亡。
中毒原因分析
原料使用:使用的清洗液中含有40%的纯苯(剧毒)
作业环境:该厂无有效的通风排毒设施,车间生产环境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达29.6倍。
危害告知:劳动合同中没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告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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