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司职工合同到期前故意碰伤手指,造成手指骨折但不影响其正常生活,但是社会保障局又做出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书(十级),该情况是否属于职工骗取工伤保险金,工伤认定及鉴定方面是否严格?
A:职工故意碰伤手指,如果能够证明,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你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但是这种故意是比较难证明的。另:社保部门支付的是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支付。
上一篇:工伤期间要不要写请假条
下一篇:上班受伤致残公司非法用工应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