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台州某制鞋企业,二名工人工作4个月后,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直至神志模糊,逐步加重,"中毒性脑病,脑水肿",经治疗无效死亡。
使用的原料有:PU510胶,"天那水",包头胶。现场模似试验(天那水): 1,2二氯乙烷浓度达383mg/m3(标准15mg/m3)
原料使用:使用的胶粘剂中中含有1,2二氯乙烷(高毒),而且成份不清,盲目使用。
作业环境:该厂无有效的通风排毒设施,车间生产环境浓度远远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手工操作直接接触,无有防护措施,经皮肤吸收。
健康体检不落实:劳动者出现症状未及时治疗和脱离工作岗位,导致病情加重,死亡。
鞋用胶粘剂的现状
2004年对全省127种胶粘剂检查,检验结果:
苯超标率 15。74%
甲苯,二甲苯超标率22。05%
1,2二氯乙烷超标率2。36%
二氯甲烷超标率2。36%
无中文警示说明的产品: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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