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一家汽修厂做技术工,上周五我加班,在收拾工具时不慎被砸伤。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汽修厂负责人说,我与汽修厂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临时工,不能认定工伤。请问:临时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权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你在该汽修厂打工,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汽修厂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汽修厂违法用工,该汽修厂负责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为要件,加班属于工作时间的范畴,因此你在工作中受的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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