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我在上班途中顺便送孩子去上学,结果我的自行车和别人发生碰撞,并受了伤。请问,我的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答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内的途中;受到的“事故伤害”是由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造成的。两要件同时具备时,才符合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但现在王女士所说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如果是自行车与行人碰撞,不属于机动车事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情形,当然就构不成工伤。而如果王女士是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则还要符合合理路线、合理时间的上班途中的规定。“此外是否构成工伤,还要经法定的程序,并由工伤鉴定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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