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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车撞算不算工伤?

2010-12-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王先生:今年10月份我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车主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后来我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单位称车主已经赔偿,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单位说法不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据此,你在获得车主的民事赔偿的情况下,并不妨碍你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