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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要件

2010-12-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案例:张某于2004年进入上海某机械加工公司工作,进入公司后,张某工作十分努力,后被提拔为生产车间领班,每天工人下班后张某会在车间里巡查一圈,确定没有问题后方才离开公司。2009年11月,张某在工人离开后照常巡查,不料被一车床刮伤后跌倒造成骨折。公司认为张某受伤时已经不是上班时间,其不属于因工负伤。张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的基本要件主要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一般而言,三者缺一必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基本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理解随着实践的发展其外延也逐渐扩大。比如,进行预备性、收尾性工作、上下班途中、因工出差的过程中等等,这些情况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都发生了变化。因此,理解工伤构成要件不能太过于机械化。关键是要把握住“工作原因”,由此再推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些辅助构成要件。

  回到案例,张某巡查时虽不是上班时间,但同样也是为了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受伤,其性质上属于一种收尾性工作,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