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问:前不久,我在下班途中被一辆电动摩托车撞伤,对方负全责。我向单位要求认定为工伤,单位答复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
律师答:经修改后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因此,按照该条例规定,李女士应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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